錄音錄影同意書
茲因立書人於民國114年3月9日參與113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之演說項目(以下稱本活動),立書人謹此同意授權教育部對立書人參與本活動之過程,進行錄音及錄影,並聲明如下:
一、立書人就本活動所為之演說競賽內容及所同意之錄音/錄影內容,非獨家、非專屬、不限地域授權教育部在教育推廣之目的範圍內進行利用,包括但不限於以實體與數位方式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公開口述、公開演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授權標的,並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。
二、除前條所列授與教育部之權利外,立書人仍為相關內容及作品之著作權人,保有一切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,不受本協議書之影響。
三、立書人參與本活動所提供之一切內容,均遵守各項法令之規定,絕無侵害任何他人之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。立書人並保證參與本活動所提供/演出之一切內容均係立書人自行創作,有權對教育部進行本協議書所列之授權,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。
四、如因本協議書相關事宜有爭議需以訴訟處理時,立書人同意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